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学校2019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完善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郑轻院党[2014]51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19年校属二级单位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范围和对象
年度考核分为二级单位2019年度工作考核和教职工个人2019年度考核。考核对象分别为校属二级单位和全体在编教职工(不含校级领导)、人事代理制人员、正在办理调动及录用手续的在岗人员。
二、考核程序
(一)二级单位年度工作考核
1.二级单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统一在校园网公示。
2.召开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汇报会,进行民主评议述职。
3.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4.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5.向各二级单位反馈考核结果。
6.表彰奖励。
(二)教职工(含中层领导人员)个人年度考核
教职工(含中层领导人员)个人年度考核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等程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和学习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精神,及时部署、精心准备,严格遵照考核工作的要求和纪律组织实施,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坚持突出重点,体现客观公正,围绕各单位和个人在学校博士单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所开展的工作以及日常工作实绩进行评价。
(三)考核过程中如出现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
组织部 人事处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