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收支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20]71号)的要求和我校《关于编制2021-2023年收支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案》的具体安排,现把编制我校2021-2023年教学学科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申报范围。各学院(中心)2021年、2022年、2023年拟利用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河南省本科高校综合实力提升资金和河南省财政专项资金购置教学与学科建设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库原则上依托学院(中心)申报。为体现统筹规划、集中资金、重点使用、资源共享的原则,每学院(中心)每年只能申报1-2个项目。跨学院的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库的申报工作,由该重点实验室及其依托的学院共同负责,以重点实验室的名义申报。
三、各学院(中心)申报的三年项目库要从学院(中心)教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求出发,组织专家从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论证,按需要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制定三年计划,并填写附件一。
四、各学院(中心)要对申报的三年项目进行绩效预估,填写附件二。
五、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中心)提交的项目库进行充分论证,编制我校2021-2023年教学学科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库。按照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和河南省财政资金使用要求,专项资金实行三年支出规划管理,每年向前延伸一年,在时间上实现滚动管理,以提高预算安排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2021、2022和2023年教学学科仪器设备购置将按照此三年项目库进行。不在2021-2023年教学学科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库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
六、请各学院高度重视,2020年8月25日前完成三年滚动项目库的申报工作。各学院(中心)编制的三年项目库,请于8月26日前以邮件形式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邮箱:sbc@zzuli.edu.cn,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13938577042。
附件一: XXXX学院2021-2023拟建教学学科仪器设备项目库汇总表.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