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保密责任书和承诺书的通知

时间:2020-05-13浏览:37设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及省委对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保密工作实施细则》(郑轻院党〔2016〕30号)要求,现就签订2020年度保密要害部门保密责任书及处级领导干部保密承诺书(以下称“责任书”“承诺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1.责任书:校保密委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纪委、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招生办公室、保卫处、信息化管理中心、档案馆)部门负责人。

2.承诺书:全体处级领导干部。

二、目标与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进一步增强保密责任意识,真正把保密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严格落实“分级负责”管理原则,做到守土有责、担责尽责

2.各部门要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保密自查制度,加强保密工作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责任书和承诺书均一式两份,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交保密委留存。

4.责任书和承诺书由校保密委统一制定,请各单位到党委办公室(办公楼406)领取,并于2020年51517点前报送。

联系人:刘嘉   电话:86608002

 

                    中共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保密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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