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0-05-11浏览:15设置

校属各单位:

2019年度,全校师生员工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开展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学校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的过程中,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校党委决定,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2019年度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文明的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校属各单位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全体教职员工

二、评选名额

1.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10个。

2.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30人。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1. 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履行社会职责,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各项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 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运用榜样力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把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升干部职工道德素养的有力抓手,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志愿服务活动。发展网络志愿者,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3. 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落实卫生防疫制度。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4. 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等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教职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5. 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教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6. 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高质量完成学校教科研年度目标,积极适应建设高水平轻工业大学需要,拓展创建工作领域,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贯穿于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引领的全过程,工作实绩突出。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现象,有突出的道德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领导班子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斗争的;在学术报告、讲座、论坛等有关方面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的;本单位出现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教学纪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及学术造假等行为。

2. 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 在本单位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坚持文明上网、文明用网,教育和引导学生积极传授网上正能量等。

5. 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学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申报材料清单

1. 申报“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须提交材料:《郑州轻工业大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单位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2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2. 申报“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须提交材料:《郑州轻工业大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2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五、申报要求

1.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2. 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郑州轻工业大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 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于515日下午18点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办公楼416,电子版发送到文明校园创建邮箱:wmxycj@zzuli.edu.cn。联系人:刘欣,办公电话:86608075

六、表彰

1.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经各单位申报、基层党组织推荐后,由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小组按规定名额组织评选,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后,在全校进行表彰。

2. 受表彰的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由校党委授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附件1:郑州轻工业大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docx

附件2:郑州轻工业大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3:郑州轻工业大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中共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511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