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党的建设,配齐建强党务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科级组织员选任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级组织员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党委会研究,在有关学院设置科级组织员岗位24个(具体设置情况见附件1)。
二、科级组织员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重点做好党员发展有关工作。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组织党员发展对象的考察谈话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做好党员材料的审查工作。
2.协助学院党委(党总支)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党务信息系统维护管理等日常工作。
3.协助学院党委(党总支)了解和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4.协助学院党委(党总支)做好各类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起草和各种会务工作等。
5.完成学院党委(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同时担任学院辅导员工作。
三、科级组织员管理与考核
科级组织员日常管理与考核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党委组织部负责对科级组织员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督查以及培训提高。
四、任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观念强。
2.熟悉党的组织工作制度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联系群众,廉洁自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任职资格与条件
1.符合提任管理岗正科或副科任职资格。
2.原则上从专职辅导员队伍中选任。
3.机关、教辅单位符合专职辅导员任职条件的,可申报有关学院组织员岗位。
4.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保证学院辅导员队伍稳定,原则上各学院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申报本学院的科级组织员岗位。
5.正式在编人员或人事代理人员,在我校工作1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计算日期截至2020年11月30日)。
6.中共正式党员。
六、选任工作程序
1.个人报名(11月5日前)
凡符合条件者可自愿报名,报名时需提交《郑州轻工业大学科级组织员选任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地点设在科学校区办公楼432,联系电话:86608055)。
2.资格审查(11月11日前)
党委组织部根据任职条件及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酝酿确定考察对象建议人选(11月13日前)
有关学院经充分酝酿等程序,提出科级组织员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无合适人选暂时空缺),经征求本学院联系校领导意见后,报党委组织部。
4.民主推荐,组织考察(11月17日前)
组织进行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同时书面征求纪委和计生部门意见。
5.确定拟任职人选(11月19日前)
根据考察情况,党委组织部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提出拟任职人选建议,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
6.公示和任职(11月26日前)
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党委组织部下发任职文件。
七、有关工作要求
1.选优配强组织员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关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严把人选条件,优先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党性意识强、业务水平高的党务干部充实到组织员队伍。
2.各有关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将科级组织员工作纳入党组织重要工作,明确科级组织员的工作职责及任务,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切实为科级组织员队伍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附件:1.郑州轻工业大学各学院科级组织员设置一览表.docx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