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1-02浏览:23设置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从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学校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0年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教育对象

以科级以上干部为重点,面向全体党员

三、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5日—2020年12月4日

四、活动内容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单位结合实际,围绕活动主题,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家辅导等方式,以“五个一”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活动。

(一)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校纪委邀请相关专家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形式组织一场廉政专题报告,各单位通过二级中心组学习、辅导报告、集中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规法纪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校纪委组织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赴廉政教育基地实地观摩学习,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通过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确保廉政教育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

(三)进行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针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找准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和问题易发多发的“风险点”,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四)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校级领导班子成员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处级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校纪委对重点领域、关键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与分管范围内的科级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五)组织一次知识测试。各单位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开展一次知识测试,详细统计、总结测试情况,确保活动全覆盖,以考促学、以考促纪、以考促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二级单位纪检委员要加强监督协调,推动工作落实。

(二)聚焦主题,务求实效。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单位实际,把专题教育活动内容纳入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把教育活动融入以案促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等工作中,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专题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等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长效化。12月10日前,请各单位将专题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校纪委(科学校区办公楼53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jiwei@zzuli.edu.cn。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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