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党委行政机关整体搬迁至科学校区有关工作的纪要》(郑轻大纪要﹝2019﹞1号),经学校党委行政机关整体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搬迁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搬迁时间及钥匙交接
(一)学生处、团委、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及后勤楼临时办公单位须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从科学校区原办公地点迁出,钥匙交科学校区综合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0-11日,由科学校区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发放科学校区配置办公用房钥匙。
钥匙交还及发放地点:科学校区后勤楼412房间
联 系 人:秦晓明
联系电话:86073344 13103820016
(二)所有搬迁单位须于2019年8月24日前搬迁完毕,东风校区腾空的办公用房于2019年9月1-2日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钥匙交接手续。
钥匙交接地点:东风校区东二楼201房间(东)
联 系 人:葛杨
联系电话:63556013 18537187955
二、搬迁及家具拆装
经公开遴选,入围搬迁搬家公司1家和家具拆装公司3家,报价汇总附后(附件1)。各搬迁单位自行提前联系以下搬家公司、家具拆装公司,不得使用其他搬家公司和家具拆装公司。
(一)搬家公司
郑州惠民搬家公司
联系人:梅延武 联系电话:18538291616
(二)家具拆装公司
1.郑州凌岳家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纪超 联系电话: 18838279707
2.郑州市金水区润兴家具经销部
联系人:赵朋 联系电话: 13073777321
3.河南东泰家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飞 联系电话: 15838180926
搬迁、家具拆装费用,财务部门已核拨至搬迁单位年度业务费中,由搬迁单位与搬家公司、家具拆装公司据实结算。搬迁餐补费用由财务部门核拨至搬迁单位职工个人一卡通。
(三)搬迁车辆及物品出入手续
各搬迁单位须详细登记搬迁物品,并按照保卫部门《搬迁工作车辆通行证》(附件2)要求,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有关事项,履行校区出入管理手续,确保搬迁物品安全。
(四)办公室门牌
各搬迁单位办公室门牌由学校统一进行制作安装;请各搬迁单位于2019年7月1日前将办公室门牌内容、数量(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gzc@zzuli.edu.cn。
联系人:海泽 联系电话:63557388 13838399690
三、科学校区办公用房室内设备设施
领取钥匙后,请各单位认真检查室内电源、门窗、电话、网络、空调、家具等设备设施,如有问题,须于2019年7月12-18日,分别与以下部门联系解决。
(一)空调
搬迁单位空调不再进行移机,科学校区办公用房空调已统一安装到位,有问题请与招标办联系解决。
联系人:石玉新 联系电话:63556617 18703620625
(二)家具
搬迁单位办公屏风工作位6月28日全部安装到位,如有问题,请与国资处联系解决。
联系人:王丽娟 联系电话:63556013 13837135923
(三)办公网络、固定电话
1.按照学校两校区办公固定电话整体规划,请各搬迁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计所需办公电话数量及安装位置(楼号、房间号、联系人),并于2019年7月15日前与信息化管理中心完成商定工作,联通公司将在2019年7月30日前按照商定结果开通办公电话,确保搬迁后办公电话正常使用。
联系人:魏晓玉 联系电话:63556297 17539576785
2.各搬迁单位请于2019年7月15日前,结合新配置办公用房工作区内办公工位布局,确定新分配办公用房室内的网络、电话接口数量和布线位置。
联系人:田斌 联系电话:86073211 15737122569
3.东风校区腾空办公用房及科学校区原临时办公用房内的网络设备资产(除桌面设备外),包括公用吸顶式、墙面面板式无线接入设备、交换机和机柜等网络设备请勿私自拆除、挪动,每个部门在搬迁之前,请与信息化管理中心联系、确认相关设备的拆除及保管工作,因在搬迁过程中导致网络设备资产丢失,参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处置。
联系人:江楠 联系电话:63556072 13783690265
(四)隔断、电路维修
科学校区配置办公用房已经维修隔断完毕,如室内门窗、电路、隔断等设施存在问题,请与后勤保障服务中心联系解决。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63556876 13937155050
四、资产调拨及有关事项
(一)搬迁到科学校区的资产,各搬迁单位资产管理员应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放置地点等资产信息修改,确保国有资产账目信息完整,账实相符。需信息变更资产和东风校区家具、空调等保留资产需在办理东风校区腾空办公用房钥匙交接手续时提交《郑州轻工业大学资产信息变更汇总表》和《郑州轻工业大学资产信息变更汇总表》(附件4)至归口管理部门。
资产调拨按照学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私自转接资产。
(二)待报废资产由使用单位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南省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按照资产分类分别提交“郑州轻工业大学资产处置报告”(附件5)至归口管理部门。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规定统一进行资产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置国有资产。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所有搬迁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搬迁工作,制订搬迁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和责任人,做到规范有序,责任到人,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搬迁任务。
(二)严肃纪律,严明规矩。未经学校整体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多占房屋或改变房屋用途。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不得超出标准配置办公用房、家具及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后勤保障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中心、科学校区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搬迁任务分工,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及时解决处理搬迁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四)科学校区迁出的办公用房及东风校区腾空的办公用房须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洁,并关闭房间电源及门窗。所有搬迁单位原有房间腾空后,不允许私自转接房间钥匙。
党委行政机关整体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