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814号)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对象
(一)推荐名额:
限额推荐,2018年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指标为2名。根据我校实际,各二级学院限报1 人。
(二)推荐对象:
从符合条件的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中推荐人选。已入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推荐。在推荐时,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学术水平高、成长潜力大、取得突出业绩和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出来。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2篇以上;
6.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或亚洲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8.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9.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为更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811青年人才工程”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本次推荐工作单独设置产业创新类人才申报指标。产业创新类人选除应具备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大数据及网络安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航空经济、生物医药、生物育种、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非公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
2.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各单位请将以下申报材料于10月9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 《申报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附件1)一式2份,表中涉及到的个人证书、业绩成果均需提供复印件,论文被SCI、EI、ISTP检索收录的,应提交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附件材料按序排放,暂不装订。
2. 《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汇总表》(附件2)一式2份。
3. 为减少减轻申报人工作程序和负担,校内申报暂不提交其他材料,待校内推荐后,候选人请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814号)文件规定,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实行无纸化申报。
联系人:张焕君 联系电话:63556050
人事处
2018年9月27日